statue of liberty

我们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以下美国移民法方面的法律服务:

非移民类签证

  • 访问签证 (B-1/B-2)
  • 乘务人员签证 (C/D)
  • 条约贸易商、投资者签证 (E-1/E-2)
  • 澳籍技术人员签证 (E-3)
  • 学生签证 (F-1)
  • 专业技术人员签证 (H-1B)
  • 访问学者、实习和培训人员签证 (J)
  • 跨国公司人员签证 (L-1A/L-1B)
  • 杰出人才签证 (O)
  • 运动员、娱乐和演艺人员签证 (P)
  • 宗教签证 (R)
  • 《北美自由贸易协定》专业人员签证 (TN)

移民类签证

  • 家庭类移民,包括未婚妻(夫)(I-129F)和配偶、父母、子女以及兄弟姐妹(I-130)的团聚移民
  • 工作类移民 (I-140)
  • 身份调整申请(I-485)

绿卡事项

  • 绿卡延续
  • 回美证
  • 放弃绿卡

公民入籍

  • 入籍申请
  • 公民证申请
  • 子女领事海外出生报告
  • 放弃美国公民身份

禁止入境事由豁免

  • 非移民类豁免 (I-192)
  • 遣返类豁免 (I-212)
  • 移民类豁免 (I-601/I-601A)
  • 人道及同情主义入境许可